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以及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其他类型独立法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推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引领全国生态循环农业健康持续发展,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和中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协会拟组织开展生态农场评价试点工作(详见附件材料)。
申请主体填报生态农场评价试点基本情况表(附件1)和信息采集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辅证材料。2021年4月9日前,申请资料一式三份(携带公章)报送至全椒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并报送电子版材料。联系电话:0550-5229686;联系人:卜习舟。
全椒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7日